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学校积极申报,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11项(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2项)成果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成果有异议,请向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宁夏教育杂志社)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受理电话: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0951-5559090
宁夏教科所(杂志社):0951-5559280
驻厅纪检监察组:0951-5559123
电子邮箱:jytgjcwy@163.com;jiaokesuonx@163.com
附件:1.拟推荐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清单
2.拟推荐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