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
申报情况的公示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2025.04.2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51号)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教育厅按照“逐级申报,严格标准,择优遴选”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县区和学校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差额方式遴选确定申报实验区和实验校对象,拟确定上报青铜峡等4个县(区),宁夏长庆初级中学等30个学校作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5月6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署实名。

联系电话:0951-5559334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编750011

附件4个实验区30所实验校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