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和银川市第二十一小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03-10

[索引号] 640000003/2021-0056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成文日期]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3-10

 关于拟推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和银川市第二十一小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公示

    

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全国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推荐工作有关安排部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推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和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候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310日至202131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教育厅民族教育处;邮编:750000

  联系电话:0951-5559224  电子邮箱:15763148@qq.com

 

自治区教育厅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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