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视 公 告

发表日期:2020-11-29

[索引号] 640000003/2021-0053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成文日期]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1-29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从20201112日开始,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宁夏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宁夏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视内容

巡视组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自治区党委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马和清

副组长:雍泽华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巡视期间值班电话:18409511841(接听时间为8:00-18:00),电子信箱:nxxs1c@163.com

巡视组在教育厅南大门外墙西侧、北门房外墙以及教育厅直属学校门口分别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邮编:750001

巡视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201112日至123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宁夏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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