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7-09
[索引号] | 640000003/2021-0041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
[成文日期]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7-09 |
宁教办函﹝2019﹞116号
各县(市)教育局、民(宗)委: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68号)要求,现将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2019年招生分配我区计划20名。
二、招生范围
自治区所辖县及县级市。
三、招生对象
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县或县级市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四、招生方式
招生纳入各县及县级市普通高中统一报名、考试、招生管理,与当地示范性高中同批次录取。各地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宗)委会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育厅官网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正式录取。
五、有关要求
各地认真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68号)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和政策解读,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教育厅和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定,严肃纪律,强化监管,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附件: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rar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