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27

[索引号] 640000003/2021-0041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成文日期]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6-27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中职学历教育招生学校名录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和专业进行了审核,经教育厅汇总,2019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举办中职教育的高职院校,下同)36所,招生专业点435个,现予以公布。

一、2019年宁夏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将在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nx/gov/cn)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云平台职业教育资源平台(http:/www.nxeduyun.com)公布,具备招生资质的区外学校名录将另行发布。凡未在上述公布名单之内的学校及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生。如擅自招生,属违规招生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缔办学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招收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统一招生宣传,规范招生秩序,坚决杜绝虚假不实宣传,杜绝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为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创造条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

三、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健全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机制,资质核查重点考察学校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等。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区域内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要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加强新设专业师资和实训条件建设,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附件:宁夏2019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统计表.rar

 

 自治区教育厅

                     20196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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