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25
[索引号] | 640000003/2021-0041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
[成文日期]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6-25 |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提高各市、县(区)2019年中考工作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中考工作风险,确保中考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中考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6月28—30日(具体见下表)。
日 期 | 时 段 | 时 间 | 科 目 |
6月28日 | 上 午 | 9:00—11:30 | 语 文 |
下 午 | 15:00—17:00 |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生 物 | |
6月29日 | 上 午 | 9:00—11:00 | 数 学 |
下 午 | 15:00—17:00 | 英 语 | |
6月30日 | 上 午 | 9:00—11:30 | 物 理 化 学 |
二、全力保障中考安全稳定
1.落实中考安全责任制。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重大问题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当地招生委员会联席会议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升级完善各项技术措施,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强化考风考纪监督。健全中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加强督查巡视工作。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中考督查组和巡视组(督查巡视组具体安排见附件),督查组对各地中考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巡视组对各市、县(区)的中考进行巡视指导,重点巡检各地试卷保密安全、考场设置、考试安全等情况。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驻点督查巡视工作组,对所辖县(区)进行驻点督查巡视,负责协调解决中考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区)有效化解中考风险。
三、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1.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下达各地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统筹考虑属地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投入、班额标准和初中毕业生等情况,合理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地不得突破自治区核定的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不得超办学条件最低标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不得超班额限定标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
2.强化信息公开。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主招生要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招生的每个过程和录取结果均要向社会公示。自主招生学校要制定完善的自主招生方案,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录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纪检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
4.严厉惩处违规行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
1.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涉考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不得宣传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要加强舆情监控,防范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加强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
2.优化服务考生水平。各地要加强对治安、出行、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中考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地级市要在每天考试结束后汇总本辖区各考点的情况,于18:00前报告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值班人:马少琴
值班电话:(0951)5559079 手机: 15009612668
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