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11
[索引号] | 640000003/2021-0040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
[成文日期]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6-11 |
宁教办函〔2019〕9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体育、美育全过程,引领青少年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卫厅函[2019]40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内容
遴选传承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书法(篆刻)、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二、 遴选办法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填写《申报书》和《推荐表》,录制20分钟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视频,内容包括教材、课程设置、教师配备、学生实际开展活动实况、成果等,视频格式mp4、mov、avi、mpeg、flv等常用视频格式,像素比例为1920*1080.作品命名:学校名称+作品名称+联系电话,视频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内,邮寄或上报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上报时间
2019年6月20日前,各市、县(区)教育局将推荐学校的《申报书》和《推荐表》纸质版和视频U盘寄至或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并将《申报书》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 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认真组织,严格选拔,遴选推荐一批能真正引领青少年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学校。
(二) 前两批已入选的学校不重复参评;
(三) 被教育部遴选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将于6月20日-27日赴上报学校实地考核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和查看相关资料,审核合格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李进海 王莉
电 话:0951-5559099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邮 编:750004
电子邮箱:lijinhai7210184@163.com
附件: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申报书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推荐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申报书
学校名称: (请准确填写全称)
省(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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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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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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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小学;□初中;□完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其他( ) | |||||||||
学校所处 地域 | □城区;□镇区;□乡村 | |||||||||
学校性质 | □公办;□民办 | 全校班级数 个;全校在校生人数 人;全校教师人数 人 | ||||||||
专任体育美育教师人数 | 体育 人; 音乐 人; 美术 人; | 兼职体育美育教师人数 | 体育 人; 音乐 人; 美术 人; | |||||||
学校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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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分管体育 美育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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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项目名称 (限1-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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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指导该传承项目能力的教师 | 本校教师 人 校外聘请兼职教师 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人,姓名: ) | |||||||||
开设该传承项目校本课程的年级/班级 | 年级 个(具体年级: ) 班级 个 | |||||||||
参与该传承项目的学生数 | 人数 人,占全校学生的 % | |||||||||
对本校开展传承项目的简要说明(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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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传承该项目的优势与条件,取得的成果描述(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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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传承该项目的目标、计划、策略和措施等(1500字左右) | ||||||||||
申报学校意见
(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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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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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推荐表
市、县(区)(公章)
序号 | 推荐学校名称 (务请准确填写学校全称) | 传承项目名称 (限1—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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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1.此表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
2.同一地区学校请按序依次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