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银川忠信职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予以备案的函
发表日期:2019-05-24
[索引号] | 640000003/2021-0039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
[成文日期]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5-24 |
宁教函〔2019〕172号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材料备案的报告》(银审服函〔2019〕59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放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审批权限的通知》(宁教发〔2018〕118号)有关要求,现对你市审批设立的银川忠信职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予以备案,请你局据此协调学校主管教育局按程序核发学校标识码。
同时,根据《工商总局 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中“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可以在申请设立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使用学校简称,并由审批机关在办学许可证或者批准筹设文件中予以注明”的要求,为便于学校有关工作开展,建议你局在有关批复文件中明确学校简称。
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银川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