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5-15

[索引号] 640000003/2021-0039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成文日期]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5-15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各高校、区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针对新时代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依据。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类别、内容

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政策研究项目分为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别。

申请单位或个人选题可参照《2019年教育厅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参考》(见附件1),也可结合本地区、本校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为教育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申报条件

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教师等。

课题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组织调研、开展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2019年教育厅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可从教育厅官网下载)。

2、申请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31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箱:nxjytzcfgc@163.com)

3、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选,确定立项研究名单并给予资金支持。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按1:1配套研究的支持经费。

四、管理和结题

1.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结题日期1个月前提出延期结题申请,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批准。

2.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研究期限结束后不能结题的,将撤销该课题立项并退回研究经费。

3.鼓励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及经验交流材料结题。结题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正式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并注明教育政策研究资助项目。

4、课题结题后,教育厅将评选优秀论文并结集出版,供各级教育部门政策制定参考。

联系人:马希林,电话09515559092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zip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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