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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视频调度会召开

发表日期:2020-06-29

来源:教育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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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视频调度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决策部署,落实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教育部设主会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区在教育厅设分会场,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李龙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任友群总结通报了全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比较口径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强调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有关政策要求。江西省介绍自查工作情况和做法,吉林、四川、云南三省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田祖荫在讲话中强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如果不能如期在年底前完成,不仅违法,而且失信于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六次就这项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地开展自查。从目前自查情况看,仍存在自查进度明显滞后、实现目标难度大、认识不到位、组织协调不到位、资金安排不到位、检查督促不到位等六方面问题。

田祖荫指出,年已过半,要保证任务如期完成,各地必须拿出攻坚克难的劲头,着力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上下功夫。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紧盯落实,绝不能把难题砸在自己手里,耽误大事。二是在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利用好教育督导委员会这个平台,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确保政策口径统一、财力保障到位。三是在狠抓督查指导上下功夫。督促县市召开相应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或印发专门文件,建立健全当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各级督学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他们督促县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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