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答复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日期:2026-04-30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字号:【大】【中】【小】

阅读量:

丁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心理健康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积极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设计,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体系。健全指导体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联合二十个部门制定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8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确立总体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有关高校、中小学专家、教师成立全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各市(县)参照成立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委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督导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积极发挥心理指导室心理护航作用,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监测预警、构建学生心理预警库等多种举措,全力做好学生心理普查、谈心谈话和定期培训等工作。推进落实体系,以五育融合、为“心”赋能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区学校“5·25”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系列活动,聘请国内高校知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为全区大中小学生同上“一堂心理健康课”,联合自治区关工委、宁安医院有关专家为中考、高考学生录制播放高考中考前“全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讲堂”,覆盖全区学生。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各市县成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委员会,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开展面向家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宣传讲座等活动,提升家校共育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育人导向,健全心理健康工作教育体系。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充分发挥德智体美劳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深入推进“双减”落地见效,开齐开足体美劳课程,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学,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进计划、进课表、进课堂。设置小学至少每周一节、中学两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校本课程,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遵循幼儿园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幼教活动场景,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创新开展特色心理活动、优秀辅导案例、心理健康教育微课等评选,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品牌。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坚持起始年级注重学习适应性辅导、毕业年级注重升学压力心理调节辅导、青春期注重心理调适辅导,通过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官方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公交车载电视媒体等平台制作播出心理健康专栏节目34期;通过公交车载电视媒体,在银川市700余辆公交车上循环播放《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等科普动漫视频,约2亿人次观看;通过制作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知识折页5种5万册、心理健康素养易拉宝400余个向全区学校推送,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心理健康队伍培养体系。配齐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指导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各市、县(区)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研员;指导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从师资上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有序开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建立“校校合作”机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培训形式,将心理健康培训纳入国培、区培计划,作为班主任及各学科、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等各类培训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有效保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培训。畅通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发展渠道,在保障待遇,在绩效考评、职称评聘、职务待遇、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探索建立校际心理健康教育联盟,推进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均衡发展。强化医疗资源支持,联合自治区卫健委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库,指导各市县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与辖区医疗机构签订专项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志愿者坐诊、聘请心理顾问指导工作等方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提供心理健康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继续加强指导,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乐观向上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中国政府网    |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网站地图

宁ICP备10000726号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544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30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电话:0951-555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