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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1-03-31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发挥好教育科学研究在加快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程中的智力支撑、创新驱动和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区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参考和教育改革发展为宗旨,以破解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完善教育科研体系与运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为关键,不断提升全区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研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于教育科研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

——服务教育实践需求。立足全区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教育科研的实践性与服务性,以全区重大教育战略问题和教育实践难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科研成果产出于教育实践,突出教育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于教育实践。

——激发教育科研活力。深化教育科研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改革,推动有组织科研与自由探索相结合,推进研究范式、方法创新,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完善教育科研考核、人才评价等制度,形成正确的导向。充分调动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弘扬求真务实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实践一线,推动形成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严谨治学、担当作为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教育科研生态。

(三)发展目标

按照“宁夏教育现代化2035”总体部署,构建更加适应全区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育科研体系。“十四五”时期及到2035年,打造一批新型教育智库,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产出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教育科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有活力,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更加合理,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教育科研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在教育科研中的实践主体作用,构建自治区、市、县(区)、校联动的教育科研工作体系,形成纵向联通、横向互动、协同创新的教育科研工作新格局。

——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引育一批自治区级教育科研领军人才,遴选一批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育一批教育科研团队建设。加快自治区级教育专业智库建设。倡导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智库)与地方和学校共建教育改革试验区(校),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

——教师教育科研素养明显增强。以实践问题为导向,以课题研究为抓手,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深化对教育教学改革的规律性认识,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书育人有效方式和途径,科研素养得以明显增强。

——教育科研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自治区级科研课题的立项和培育,力争获批国家级教育类课题(基金项目)数量逐年提升,产出一批代表性科研成果。

二、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

根据自治区重大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把握国际国内教育竞争、人口结构变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变革等大形势大趋势,强化预研预判、引领指导,加强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教育政策研究,创新决策咨询服务方式。重视发挥基于“互联网+教育”云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决策模拟等在教育政策研究中的积极作用,注重监测评估中的成效追踪与问题预警,切实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教育科研服务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

(五)推动解决教育实践问题

围绕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教育实践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寻求破解教育难题的有效策略和办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预研预判、咨政建言的功能,积极服务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自治区九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新需求和建设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聚焦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国特色学徒制、“1+X”证书、双师型教师培养、工匠精神塑造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探索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策略和路径,积极服务于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围绕高等教育分类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聚焦部区合建宁夏大学、学科专业优化布局、院校转型发展等,对全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服务于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高校要主动积极推动与大中型企业深度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协同攻关,提升高校科学研究参与度和贡献度,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瞄准“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研究、在线教育研究,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新技术条件下教育融合创新、育人模式及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深入开展新技术革命对教育变革的影响和变化趋势的研究。

(六)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积极开展重大教育政策阐释解读,主动释疑解惑,扩大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宁夏教育学会及其各专业研究会等群众性学术团体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专家下乡到校活动、研讨会等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刊物等学术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与准确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密切关注教育热点问题,准确研判社会舆情,引导人民群众合理预期,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良好氛围形成服务。

(七)着力推进学术合作交流

加强区内外教育科研交流,吸收先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拓展与区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加大对优秀专家学者、青年后备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支持力度,选拔青年教师和学术带头人赴区外高水平机构访学、培训研修。多渠道吸引区外优秀教育科研人员来宁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积极举办年度教育学术论坛,聚集区内外专家学者参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吸纳区内外先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八)加强教育科研成果转化

加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完善宁夏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宁夏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奖励制度,引导鼓励开展政策咨询类、舆论引导类、实践应用类研究。建立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形式,激发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学校、企业转化和应用科研成果的积极性,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决策、制度、舆论和教案。

三、推进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

(九)健全教育科研机构体系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自治区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制定全区教育科研规划,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以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宣传交流和推广应用。各市、县(市、区)应设立教育科学规划领导机构,统筹区域内教育科研工作。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市、县(区)、学校教育科研组织结构,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职能明确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各级教育科研专门机构要重点加强教育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服务教育重大决策能力和指导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水平。高等学校要重点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应用等研究,优化教育学及其相关学科规划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着力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运用水平,以教育科研助推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学术团体要突出特色,发挥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活动,推进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普及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科学知识。鼓励支持和规范引导社会教育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十)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树立全区教育科研系统“一盘棋”思想,加强自治区、市、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与中小学校、高校教育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构建上下联动、横纵贯通、内外合作的协同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科研战线协同攻关能力。积极参与全国教育数据信息平台宁夏分平台建设,做好全国教育调研平台宁夏分平台的配套建设,做好对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的配套建设。重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的特色优势,加强与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科研合作。

(十一)改革教育科研评价

根据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等不同研究类型,科学设置分类评价标准,努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顽瘴痼疾,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教育科研评价体系。创新教育科研人员晋升机制,拓宽各类岗位人员发展渠道。完善教育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适当提高、扩充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员成长的宽松环境。

(十二)提升科研治理水平

适应机构改革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稳步推进教育科研组织形态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管理有序、评价科学的治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管理、激发科研活力的政策举措。对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导向,有效防范教育科研战线“四风”问题。坚持把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研管理全过程,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记入“黑名单”。

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

(十三)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教育科研队伍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第一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要尊重信任、关心支持教育科研人员,搭建教育科研人才成长平台,完善人才成长机制。引育一批自治区级教育科研领军人才,遴选一批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拔尖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育一批教育科研团队。加强梯队建设,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探索性研究,鼓励共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创新团队。完善教育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长期潜心教育科研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四)加快新型教育智库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教育智库建设,探索创新教育智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评估构建模式,以评促建,加大对教育新型智库在资金与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宁夏教育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自治区级教育专业智库,形成运转高效、咨询服务水平高、研究特色鲜明的新型教育智库群。

(十五)促进教育科研人员专业发展

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区内高校教育学相关学科建设,重视培养教育科研后备力量;加强高校与教育科研机构合作,积极探索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机构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健全教育科研人员专业培训制度,培训经费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年度预算,确保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教育科研人员学术进修制度和基层挂职制度,鼓励各级教育科研人员到高校或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机构进行不同类型的学术进修,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增长阅历和才干。完善管理制度,灵活运用编制配额,建立双向挂职机制,促进优秀科研人员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构任(挂)职,聘请有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行政领导、学校校长(教师)、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到教育科研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研究员。

五、提高教育科研工作保障水平

(十六)加强党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教育科研工作,把教育科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整体部署和总体规划。合理配备教育科研工作力量,明确机构和岗位职责,不得挤占挪用科研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七)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完善资助体系,保障预算内教育科研经费稳步增长。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对骨干团队和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给予重点支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十八)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政策保障

完善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专家咨询制度,重大教育规划和教育政策研究制订要进行科学论证,宣传发布要组织专家解读,贯彻落实要组织专业评估。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咨询服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和改革试点,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为教育科研提供适用、及时、有效的数据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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