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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设立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5-11-18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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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考察评议、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向教育部申报设立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话:0951-5559070

电子邮箱:nxjytwtx@163.com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750011

附件:拟申报设立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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