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12-29
来源: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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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学校推荐、市、县(区)级审核、专家集中评审等程序,现将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姓名单位有误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材料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寄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或发送至电子邮箱ghkt145@163.com。对提出异议者相关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系电话:0951-5559295 5559296
附件: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