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结果公示
发表日期:2023-12-25
来源: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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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教育部、国管局《关于印发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2〕108号)和自治区水利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验收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3〕9号)要求,对照国家《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T/CHES 32-2019),经综合评价验收,宁夏师范学院、银川科技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达标,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自治区水利厅(0951-5552274)
自治区教育厅(0951-5559025)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0951-6363037)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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