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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消费者协会校外培训消费提示

发表日期:2023-06-14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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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毕业季和中小学暑期日益临近,面对各类培训机构及不菲的培训费,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慎重选择。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消费者如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应理性选择培训机构。首先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取得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次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再次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二、规范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消费者请务必通过监管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这是唯一有效保障您和孩子合法权益的官方平台,不要选择APP以外的校外培训机构,更不要通过其他任何线下交易方式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同时,请牢记,在交纳费用时不要被各种折扣、送课等优惠承诺方式诱导超标超期超额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5000元的大额费用,机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四、警惕机构虚假宣传。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有的甚至虚假承诺“包退”“确保过线”等。建议消费者要“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场所、从业人员水平、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校外培训时应及时向培训机构索取发票或小票,保留好手机支付信息等消费凭证。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行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主管部门或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通过宁夏校外培训“随手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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