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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遴选结果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12-01

来源: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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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宁教基〔2020〕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宁教基办〔2015〕26号)相关规定,自治区教育厅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严格评审程序,经过自治区中小学教材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遴选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湖南教育出版社、广东教育科学出版社+广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作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对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951-5559080;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127号,邮编750011)。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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