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备选对象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11-29
来源:政策法规处(民族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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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拟推荐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为全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备选对象、宁夏育才中学教师张红山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备选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或提供问题线索,请及时来电来信来访,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反映问题或提供问题线索请注明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对象备选资格。
举报电话:0951-5559054 、5559224
电子邮箱:634325937@qq.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127号1610室
邮 编:750011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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