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教育厅关办公室关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项目和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三次申报工作的通告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2024.0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项目和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截至2024年3月18日,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区培计划”)和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部分培训班次申报单位数量不足,现组织进行第三次申报,并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聚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建立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集中破解教师发展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教师培训有效模式,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以教师培训高质量助推教育发展高质量。

二、项目设置

2024年“区培计划”项目主要设置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高考综合改革及普通高中新课程专题培训、基础教育改革专项等三类培训项目,共7个培训班次;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主要设置党建思政、高等教育、卫生与艺术、民族团结、校外监管、就业指导、教育数字化等七类培训项目,共15个培训班次。前期已申报过本次发布培训班次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同一班次,申报结果仍然有效。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须是《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宁夏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118号)所认定的名单范围,并具备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登记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相应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提供。党建思政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国家部委或宁夏公布的思政培训基地。中标后的项目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组织实施。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培训主题。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2024年“区培计划”项目、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指南,以不同项目参训教师专业发展为中心,从教师发展需要、培训对象岗位职责分析、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国家教育政策要求等多个角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调研和需求分析,将培训主题聚焦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到教师工作和学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上,确保培训主题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前沿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

(二)合理优化培训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培训主题,以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为引领,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统筹配置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师资和课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修养、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心理健康、国家安全、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按照不少于50学时的课程,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各类教学资源,采取异步在线的形式供参训教师自主学习。中小学教师培训要聚焦落实新课标,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主,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三)精准选择培训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在培训组织方式、专家团队组建、培训对象遴选、学习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培训吸引力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线下集中培训天数包含学员报到和返程天数,宁夏区内报到和返程天数合计不得超过半天。

(四)科学组建培训团队。申报单位要强化自身培训团队与培训条件建设,遴选在培训领域和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担任首席专家,参与方案的顶底层设计和专业指导,对首席专家未全程参与项目指导的,将影响项目验收。要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本单位专家占比不低于30%,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比例不低于50%。首席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能全程参与项目指导。

(五)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申报单位要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支持教师持续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各承办单位培训方案,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培训全过程视导、随机抽查和参训人员满意度调查,有关情况作为今后申报我区教师培训项目的重要参考。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附申报书下载模板,公布申报项目信息。

(二)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项目申报以培训班次为单位,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领域)优势特长和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1)及项目实施指南(附件2),规范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与项目申报书(附件4、附件5)。

(三)组织评审。自治区教育厅将组成评审专家组,采取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培训班次拟承办单位(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结果。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结果,召开会议对拟确定承办单位进行审定,最终遴选评审结果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组织实施。遴选评审确定的承办单位要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训前调研,修改完善培训方案,经各培训主办处室(单位)审定后,拟定开班时间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

六、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培训项目申报书填写应对培训对象进行精准分析,培训主题应高度凝练,培训内容设置应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达准确,须经不少于3位专家论证。申报书的段落格式请勿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GB2312,强调字体可加粗。申报书以A4纸为标准,封面为白色,双面印刷,骑马针装订。如有除申报书以外的辅助材料请另行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与申报汇总表,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与申报汇总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电子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按项目编号分类压缩,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如:QP2401+新任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宁夏大学)。

(二)时间要求。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jytyura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余老师,联系电话0951-8559219,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1117室,邮编:750000。


附件:

1.2024年“区培计划”及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申报一览表

2.2024年“区培计划”及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指南

3.申报汇总表

4.2024年“区培计划”项目申报书

5.2024年专项培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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