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1-01-13
[索引号] | 640000003/2021-0054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
[成文日期]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关于征集遴选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的审核、选用和监管。我区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类教学资源,审核通过的教学资源列入自治区幼儿园教学资源使用目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审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范围
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类教学资源
二、报送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资格条件
(一)审定要求。报送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必须是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经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授权审定的,未经审定不得报送。
(二)资质要求。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出版单位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课程资源出版资质。
(三)质量要求。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内容要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适用于宁夏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实际需要。各领域资源内容语言文字规范,图片、音视频质量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报送事项
(一)报送的课程资源内容须完整
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按全学段(小班、中班、大班)、完整资源包报送,学段不全、未完整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实行盲审制度
送审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应为印刷成型的样书,配套的相关操作材料等,内文和包装均不得出现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有关信息。
(三)必需报送的资料
1.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送审表(见附件1)。
2.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材料或授权审定授权书及复印件。
3.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出版资质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含审批部门确认件)。
4.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
5.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确认的注明书名、作者、出版者、书号、出版方式、印数、定价及批准文件的证明。
(四)报送的具体要求
1.报送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分学段各报送10套,其他资料一式3份。
2.因疫情防控要求,请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21年2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将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确认签收、审核报送材料无误后视为报送成功。所有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幼儿园保育教育课程资源送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月13日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人:黄瑛 联系电话:0951—555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