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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2-15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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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精神,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实际,决定自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的通知》要求,重点治理和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专题教育。根据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加强对青年教师思想引领,加强对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四长六进”活动,大力选树宣传师德优秀典型,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师德专题教育总结,每月月底前报送师德专题教育简报。

(二)完善制度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机构、部门协作和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师德评价办法、师德档案、师德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制度。

(三)开展自查自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自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也要参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已办结的予以销号、在办的及时办结、新发现的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中小学校2021年10月30前完成存量查处,并将自查自改总结以PDF格式电子版报送至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四)做好警示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教师大会上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9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区中小学校召开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做到全覆盖。教师全员签订不进行有偿补课和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

    (五)严肃通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案例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上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强化责任,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区中小学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坚持查实要一起通报一起、逐级上报一起,形成震慑。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每月30日前报送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简报中,单列专项治理问责通报情况。

(六)加强抽查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逐级检查抽查,并督促指导所属中小学结合典型问题查处,将解决师德突出问题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统一,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推动十项准则落地生效。教育厅将组建检查组,对各市、县(区)和直属中小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通报,对没有开展抽查检查或者抽查检查不认真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每月抽查检查一次,每季度做到抽查全覆盖,并建立好工作台账。

(七)建立典型案例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逐级建立典型案例库。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每季度(9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和2022年3月15前)各市、县(区)和直属中小学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坚持行为自觉和思想自觉相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的要求,树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的意识,增强开展专项治理思想和行为自觉。

  2. 分类施治,坚持专项治理和教师减负相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的复杂性以及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

  3. 依法依规,坚持解决问题和风险防范相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的原则,要会同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宣传,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防范风险隐患。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 杨芳 5559130

邮 箱:1320713848@qq.com

附 件:《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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