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日期:2022-10-28
来源: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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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布
宁教提案字〔2022〕26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现就王亚斌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监管”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开展课后及托管服务,化解家长实际困难。指导各地各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全区义务教育学校100%开展课后服务,87%的义务教育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教育厅联合科协印发《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遴选科技工作者以及符合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百名院士专家进校园”“千家科普阵地助研学”“万名科技志愿者齐参与”活动;联合文旅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工作方案》,向中小学校免费开放一批博物馆、文化馆和旅游景点。各市、县(区)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整合资源项目,引导教师,吸引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志愿参与,努力满足学生学习发展需求和家长托管需要。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理性托管。在人民网、光明网、宁夏日报等各类媒体刊发“双减”工作报道1200余篇(条),向广大家长提出10项校外培训风险防范建议,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增强监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安全意识。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召开专题家长会3000余次,举办家长学校 800 余期,向学生和家长讲清楚参加校外培训和“小饭桌”托管的利弊,引导家长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参加“小饭桌”托管;如确需托管,要选择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了营业执照,且消防、食品、疫情防控等达标的机构。
三、深化师德建设,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定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畅通师德师风举报渠道,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11万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新入职教师进行宣誓活动。制定《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在“小饭桌”等托管机构兼职、进行有偿补课。去年以来,全区查处20多起师德失范突出问题,基本杜绝了在职教师在“小饭桌”等校外机构兼职补课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防止变相学科培训。自治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实施了校外违规培训整治攻坚行动,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聚焦4类问题10项违规培训行为,采取自治区定期联合检查、市县交叉互检、责任督学分片包督、社会监督员随机暗访等办法,指导各市、县(区)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包括“小饭桌”等托管机构开展巡查检查,防止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对违法违规培训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