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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12-12
来源 宁夏教育厅 解读单位 宁夏教育厅

    2021年7月28日,教育厅印发了《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过程

促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全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工作,确保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生活过渡,对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2021年3月30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工作,组建由高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课程专家、教研员、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参加的专家团队,结合自治区实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1年7月28日印发至各市、县(区)落实执行。推动全区各地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方案的框架和内容

(一)《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关注儿童发展的整体性、连续性、差异性和可持续性,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充分理解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性,为儿童后继学习奠定基础。二是坚持双向衔接。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强化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双向衔接的意识,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阶梯。三是坚持系统推进。探索、创新工作形式,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四是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

3.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促进科学有效的双向衔接,减缓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为儿童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

(二)《方案》明确了五大攻坚任务。一是要坚持科学保教,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二是要严格零起点教学,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三是要构建教研共同体,开展幼小学段联合教研。四是要形成协同合力,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五是要强化监管,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五项具体措施强化小学和幼儿园协同教育,通过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

(三)《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步骤推进攻坚任务的完成,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以县(区)为单位确立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试点园校,秋季学期采取“试点园+试点校”结组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辐射到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小学;2023年底前,各市、县(区)建立完成幼小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成果。

(四)《方案》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形成幼小衔接科学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等方面的作用,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研讨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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