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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表日期:2024-02-19

来源:教育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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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王少林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峰主持并讲话,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孙韩文解读《条例》。

会上,孙韩文同志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新修订《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3个方面,对《条例》作了深入解读和辅导。讲座条理清晰、内容丰富、案例详实,对委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党纪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全区教育系统的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教育系统每一名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严格遵照、坚决执行。一是要认真学习掌握《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职工要逐条逐章、逐字逐句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知悉熟悉。二是要深刻理解领会《条例》。搞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严格遵守执行《条例》。严守《条例》各项规定,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各民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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