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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拟设立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11-06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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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考察评议,拟以宁夏交通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宁夏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559070,0951-5559069(传真)

电子邮箱:gjcwtx@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    编:750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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