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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承办单位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3-11-03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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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安排部署,现就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部分培训班次承办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主要设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党建思政、对外交流、教育督导等7个培训班次(附件1)。

二、申报单位条件

基础教育、对外交流、教育督导等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是《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宁夏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118号)所认定的名单范围。党建思政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国家部委或宁夏公布的思政培训基地所认定的名单范围。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培训基地(包括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机构、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等)或宁夏公布的“双师型”教师实训基地所认定的名单范围。中标后的项目须在宁夏区内组织实施。

三、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实施指南(附件3)和申报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申报方案。

(一)紧扣培训主题。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指南要求,以不同项目参训学员业务发展为中心,从参训人员发展需要、培训对象岗位职责分析、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国家教育政策要求等多个角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调研和需求分析,将培训主题聚焦到参训人员工作和学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上,确保培训主题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相统一。

(二)优化培训内容。围绕培训主题,以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为引领,统筹配置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师资和课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修养、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

(三)精选培训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线下集中培训天数包含学员报到和返程天数,宁夏区内报到和返程天数合计不得超过半天。

(四)优化团队结构。申报单位要强化自身培训团队与培训条件建设,遴选在培训领域和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担任首席专家,参与方案的顶底层设计和专业指导,遴选熟悉业务的人员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

(五)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申报单位要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对参训人员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各单位培训方案,组织专家团队加强过程视导与随机抽查,有关情况作为今后申报我区教师培训项目的重要参考。

(六)项目申报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以培训班次为单位,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领域)优势特长和申报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书(附件4)填写应对培训对象进行精准分析,培训主题应高度凝练,培训内容设置应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达准确,须经不少于3位专家论证。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发布。11月3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并附申报书下载模板,公布申报项目信息。

(二)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组织评审。11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将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四)确定结果。11月24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专家综合评审情况,召开会议对拟确定的承办单位进行审定,最终结果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的承办单位要根据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结果,深入组织调研,对项目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定开班时间报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后组织实施。

各申报单位对照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申报一览表(附件1)和项目实施指南(附件3),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以A4纸为标准,封面为白色,内页正反两面印刷,骑马针装订。如有除申报书以外的辅助材料请另行装订报送。申报书的段落格式请勿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GB2312,强调字体可加粗。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附件4)须经单位审核盖章,于2023年11月13日17:00 前,将申报书电子材料(文件名称为XX单位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申报材料,子项目申报材料命名为子项目名称-XX单位,如“教育外事干部培训项目-清华大学”,格式为Word或PDF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nxgpjh_11@126.com,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前邮寄至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559212。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邮编:750011。


附件:

1.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申报一览表

2.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申报汇总表

3.2023年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培训项目(第二批)实施指南

4.专项培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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