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二届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09-08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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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第二届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经各地教育部门和特殊学校推荐、专家组织审核评定等程序,拟确定“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作品38件、“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18件(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2023年9月8日至9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材料请于2023年9月13日前寄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及匿名反映均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系电话:0951-5559081
电子邮箱:94527749@qq.com
附件:
1.全区第二届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评选获奖情况一览表
2.全区第二届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获奖情况一览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