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23年“国培计划” 自治区统筹项目和“区培计划”项目 (第一批)承办单位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3-09-04
来源: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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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24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自治区统筹项目和“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承办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聚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建立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集中破解教师发展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教师培训有效模式,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以教师培训高质量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设置
(一)“国培计划”项目设置。2023年“国培计划”自治区统筹项目(第一批)主要设置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提升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等四大类培训项目,共23个培训班次(见附件1)。
(二)“区培计划”项目设置。2023年“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设置新入职教师及新任职校园长培训、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培训、普通高中新课程专题培训、基础教育改革专项培训等四类培训项目,共24个培训班次(见附件2)。
三、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须是《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宁夏首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118号)所认定的名单范围,并具备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登记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相应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提供,中标后的项目须在宁夏区内组织实施。
2.“国培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经验。
四、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 “国培计划(2023)”自治区统筹项目(第一批)、2023年“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实施指南和申报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项目申报方案。
(一)科学设计培训主题。申报单位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不同项目参训教师专业发展为中心,从教师发展需要、培训对象岗位职责分析、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国家教育政策要求等多个角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调研和需求分析,将培训主题聚焦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到教师工作和学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上,确保培训主题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前沿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
(二)优化培训内容。围绕培训主题,以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为引领,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统筹配置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师资和课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修养、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按照不少于50学时的课程,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各类教学资源,采取异步在线的形式供参训教师自主学习。中小学教师培训要聚焦落实新课标,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主,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三)精选培训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在培训组织方式、专家团队组建、培训对象遴选、学习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线下集中培训天数包含学员报到和返程天数,宁夏区内报到和返程天数合计不得超过半天。
(四)优化团队结构。申报单位要强化自身培训团队与培训条件建设,遴选在培训领域和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担任首席专家,参与方案的顶底层设计和专业指导,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本单位专家占比不低于30%,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比例不低于50%。首席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能全程参与项目指导。
(五)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申报单位要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支持教师持续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各单位的培训方案,组织专家团队加强过程视导与随机抽查,有关情况作为今后申报我区教师培训项目的重要参考。
(六)项目申报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以培训班次为单位进行。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领域)优势特长,同时申报“国培计划”自治区统筹项目和“区培计划”项目。项目申报书(附件6)填写应对培训对象进行精准分析,培训主题应高度凝练,培训内容设置应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达准确,须经不少于3位专家论证。
五、申报程序
(一)信息发布。9月4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并附申报书下载模板,公布申报项目信息。
(二)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组织评审。9月19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将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四)确定结果。9月25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专家综合评审情况,召开会议对拟确定的承办单位进行审定,最终结果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的承办单位要根据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结果,深入组织调研,对项目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定开班时间报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后组织实施。
各申报单位对照“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2)和项目实施指南(附件4、附件5),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以A4纸为标准,封面为白色,内页正反两面印刷,骑马针装订。如有除申报书以外的辅助材料请另行装订报送。申报书的段落格式请勿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GB2312,强调字体可加粗。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书(附件6)须经单位审核盖章,于2023年9月16日17:00 前,将申报书电子材料(文件名称为XX单位2023年“国培计划”自治区统筹项目〈第一批〉申报材料或XX单位2023年“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材料,子项目申报材料命名为子项目名称-XX单位,如“县级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格式为Word或PDF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nxgpjh_11@126.com,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951-5559270、0951-8559212。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邮编:750000。
附件:
1.2023年“国培计划”自治区统筹项目(第一批)申报一览表
2.2023年“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一览表
3.2023年“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汇总表
4.“国培计划(2023)”自治区统筹项目(第一批)实施指南
5.2023年“区培计划”项目(第一批)实施指南
6.“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