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创新实验室”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04-25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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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创新实验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2021〕16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宁教基办〔2021〕19号)安排,经县(区)级推荐、市级遴选上报、教育厅组织审评,拟确定建设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30个、“名师工作室”40个、“创新实验室”12个,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单位候选资格。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404室(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5559080
传 真:0951-5559100
附件:1.拟确定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名单
2.拟确定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
3.拟确定创新实验室建设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创新素养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