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样书征集公告
发表日期:2021-08-27
来源: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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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宁教基〔2020〕2号)有关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宁教基办〔2015〕26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样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材样书征集的学段
普通高中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二、教材样书征集的范围
征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
三、教材样书征集的要求
1.参与教材样书征集的出版社,须提供样书5套(含教师用书及教学材料)、出版资质批件复印件、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样书概不退还。
2.出版单位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课程教材出版资质。
3.征集时间到2021年9月25日截止(以寄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资自付。
4.接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接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学研究室;接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51-5559260;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9082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