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样书征集公告

发表日期:2021-08-27

来源:基础教育处

字号:【大】【中】【小】

阅读量: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宁教基〔2020〕2号)有关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宁教基办〔2015〕26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样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材样书征集的学段

普通高中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二、教材样书征集的范围

征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

三、教材样书征集的要求

1.参与教材样书征集的出版社,须提供样书5套(含教师用书及教学材料)、出版资质批件复印件、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样书概不退还。

2.出版单位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课程教材出版资质。

3.征集时间2021年9月25日截止(以寄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资自付。

4.接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接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学研究室;接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51-5559260;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9082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8月27

中国政府网    |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网站地图

宁ICP备10000726号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544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30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电话:0951-555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