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拟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07-21
来源:人事与老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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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人才办、科协等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3号)《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已于7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宁夏大学张波等23人为拟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宁夏大学汪文帅等20人为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沙小花等10人为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科技类人选;银川一中刘芳玲等5人为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2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
联 系 人:自治区教育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杨陟
联系电话: 0951—5559110
邮件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
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收。
附件:1.拟推荐享受2021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
情况信息表
2.拟推荐202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基本情况信息表
3.拟推荐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
情况信息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