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日期:2023-08-04
来源:教育厅对外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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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学生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为国际学生在我区学习提供便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 4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五市教育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国际学生的招生、教学、校内和社会管理以及相应的行政管理、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1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教育厅。
传真号码:0951-6023073
电子邮箱:nxjytdwhzjlc@163.com。
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