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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表日期:2021-07-16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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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工作要求,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箱:wyuqing1020@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邮编:7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夏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1.严格教学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统筹制定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做好教学准备,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2.严格作业管理。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重复性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鼓励布置家务劳动、课外阅读、体育锻炼、艺术鉴赏、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作业。结合教学实际建立无作业日制度。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和签字。

3.严格考试管理。科学合理设计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出偏题怪题。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4.严格读物管理。学校要坚持一科一辅,按照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辅目录选用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购买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严禁以推荐用书、必读用书、指定用书等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

5.严格手机管理。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6.严格培训机构管理。各地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实行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对超标超进度培训、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不良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加强体育锻炼。学校要严格落实体育课时,严禁挤占体育课、大课间等活动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引导家长支持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

8.重视视力保护。各地各校要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增加户外活动,坚持眼保健操制度,缩短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降低近视率。

9.关注心理健康。家庭学校社会要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10.保证睡眠时间。家庭学校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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