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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日期:2021-09-20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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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提案字〔202146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晓丽委员:

您提出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机制,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举措。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完善家庭教育机制

会同自治区妇联等4部门引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指导服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家庭教育保障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和家庭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立起分管德育工作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教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实践,从2015年每年遴选优秀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组成家庭教育巡讲团,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巡讲活动。举办家庭教育经验教座谈会,邀请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家长和学生共同进行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产、生动活动的文娱、体育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三、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自治区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四、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积极争取各级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方面给予支持,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团队,设计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和一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家庭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作为、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动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相互协调和紧密合作,各方共同搭建协同育人的有效运行机制和资源网络平台,以良好的学校环境、家庭氛围、社会风气巩固育人成果,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自治区教育厅

202171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0951-5559082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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